私人團體或企業租用場地須知
私人團體或企業包括:
- 個人 / 社團組織 / 公司企業
私人團體或企業申請使用場地重要事項
- “私人團體或企業場地租用申請表格”和預訂詳情可以從“表格下載”一欄下載。申請將會以先到先得的情序處理。申請人必須提交填妥及完整的申請表格,並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親身交回京士柏百周年紀念中心。
- 港青會員之場地申請將會優先處理。
- 所有會員及非會員的場地租用申請,須於活動日期前不少於14日提出申請。
- 申請者必須提交填妥的場地租用申請表供本中心審核,本中心有最終否決申請的權利。
- 申請者在遞交完整的場地租用申請表後,將會在不少於7日內收到通知。
- 收到確認通知後,申請者須如期繳交場地租用之訂金或確認信上列出之費用,否則所預留之場地將會自動取消。申請者可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形式繳交費用。
- 恆常場地租用者可以季度或年度之形式來申請,並可獲折扣優惠。季度或年度訂場合約一經同意落實,放棄使用之場地將不會退款及不接受改期使用。合約續期可於現有合約到期前1個月提出申請。
- 使用室外攀石牆的團體,必須有本會提供之教練陪同下方可使用。
- 申請人須遵守京士柏百周年紀念中心的使用守則。
-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782 6682,傳真:2783 7868,電郵: kpcc@ymcahk.org.hk
私人團體或企業租用場地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