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團體租用場地須知(私人遊樂場地契下的開放計劃)
哪些為合資格外界團體?
符合條件的“外界團體”主要分為五類:
-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學校
- 獲政府社會福利署資助的註冊非牟利機構
- 獲民政事務局資助的青年和制服團體
- 由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或有關國際聯合會承認的體育總會
- 政府部門
外界團體申請使用場地重要事項
- “外界團體場地租用申請表格”和預訂詳情可以從“表格下載”一欄下載。申請將會以先到先得的情序處理。申請人必須提交填妥及完整的申請表格,並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親身交回京士柏百周年紀念中心。
- 所有會員及非會員的場地租用申請,須於活動日期前不少於一個月及不多少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 以下五類外界團體將被優先接納申請:註冊學校 、註冊 非牟利機構 、政府部門 、青年和制服團體 及體 育總會。以上團須於活動日期前三至六個月提出申請。
- 所有由體育總會舉辦的運動訓練 /比賽的場地租用 須於活動日期 前六至十二個月提出申請。
- 所有由體育總會舉辦的國際賽事場地租用 須於活動日期前十二至八個月提出申請。
- 申請者在遞交完整的場地租用申請表後,將會在不少於7日內收到通知。
- 場地租用費可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形式繳交。
- 註冊學校 、註冊非牟利機構 註冊非牟利機構 、政府部門 、青年和制服團體及育總會可 青年和制服團體及育總會可 獲優惠 價租用本中心場地。 其他 非上述五類 外界團體則按非會員價收費。
- 使用室外攀石牆的團體,必須有本會提供之教練陪同下方可使用。
- 申請人須遵守京士柏百周年紀念中心的使用守則。
-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782 6682,傳真:2783 7868,電郵: kpcc@ymcahk.org.hk
外界團體租用場地須知(私人遊樂場地契下的開放計劃)